上海建桥学院2017招生简章
上海建桥学院 2017-06-20 18:24:17
2017年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沪城环 路 1111 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各地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学校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的分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日语、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系统开发)专业外语教学为日语,德语专业外语教学为德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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