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际标榜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日期:2017-07-15 来源: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专业的特殊要求

  1、计划公布: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外语语种: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男女生比例:对男女考生无比例要求。

  三、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我院投档比例一般顺序志愿控制在1:1.2以内(平行志愿在1:1.05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

  3、非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我院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专业录取原则:我院优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艺体类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成绩相加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我院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6、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我院认定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美术、编导)、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7、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

  8、单独招生录取按照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办法执行。

  四、收费标准

  1、学费: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审批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

  2、公寓住宿费: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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