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条件]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不预留计划。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
(一)提前第二批本科: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本科公安类专业。
(二)第二批本科: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
(三)广东省以外各专业的录取批次按照生源省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考提前第二批本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参加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 具体要求:
(一)政治素质
考生的政治素质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按照2006年印发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
按公安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7〕293号)规定,考生身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含文、理科)。
2.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4.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身体匀称。
5.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6.不存在其他明显缺陷或功能障碍,以及患有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其他严重身心疾病。
(三)体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具体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受测次数 | 合格标准 | |
男性 | 女性 | ||
50米跑 | 1 | ≤7”1 | ≤8”6 |
立定跳远 | 3 | 2.2 米以上(含2.2 米) |
1.5米以上(含1.5 米) |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
1 | ≤4’05” | ≤4’00” |
俯卧撑(男) 仰卧起坐(女) |
2 |
10 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10 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
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地点: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
时间:初定于6月29日--7月2日(具体情况以学院招生网http://zsb.gdppla.edu.cn的通知为准)。
上述未做规定和说明的体检、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均按照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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