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息职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07-03 22:56:13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我校主要政策规定如下: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一经录取,即有机会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 报考我校第三批A类普高文理科的考生,分数(不计加分)超过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第二批本科文理科分数线40分以上(不计降分分数线),且总分分别排前三名的考生,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

  分数超过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第二批本科文理科分数线40分以上(不含前三名),可获得入学奖学金5000元/人;

  (二). 报考我校第三批专科普高文理的考生(限深圳市内户籍考生),按照学校在该科类录取人数中前10%发放新生奖学金(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考生总分不含加分),可获得入学奖学金3000元/人。

  以上两类奖学金可叠加发放。

  二、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三、学校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授予年度奖学金,其中:优秀学业奖学金最高达3000元/学年;

  单科成绩优秀奖学金200元/科;

  考证奖学金最高奖金达500元/项。还给予在市级以上各项学习、体育、科技、文艺等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授予“特长特殊贡献奖”,最高奖金达3000元/项。

  四、学校大力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学年内最高可获得20000元的资助,此外还有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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