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岭南职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7-07-04 07:57:06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财务会计类(会计)(中外合作办学)、经济贸易类(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21000元;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5500至21000元;
其它专业每生每年14500至15800元。住宿标准:八人间、六人间、四人间,住宿费1300至1900元/学年(以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按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计收,学生在学制规定时间完成学业所交纳的总学费,按照不高于物价部门现行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原则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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