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岭南职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7-07-04 07:57:06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

  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年学院部分学生将得到国家提供的标准为8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助学金,申请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当年的9月份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确认为经济困难的,可申请该贷款,学生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给学生处,学生处将申请资料报送给银行,银行审核通过后获得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为每年8000元。

  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其中特等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高中阶段获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机关评审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或国家组织的科技、体育等竞赛三等奖以上(包括三等奖)获得者,入学后一次性给予1000-5000元的奖学金。注:学生申请新生奖学金1.同一个学生有多个奖项申请只取最高奖项予以参评;

  2.学生申请的同类奖项的相同获奖级别不重复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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