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天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天水师范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为天水师范学院,英文校名“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739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地址: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甘肃省天水市,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第十条 学历与学位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3-6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天水师范学院。
汉语言文学专业(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班)学制四年,普通本科,教学地点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天水师范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确定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代理和中介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学科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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