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7招生简章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7-07-02 14:35:37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

  四、办学层次:大学本科(提前批),学制4年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七、学校网址:http://www.forestpolice.net

  八、招生对象:应届、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九、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考生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政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公安厅(局)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

  (二)身体条件:报考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体检标准,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必须执行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之规定。

  其中,特别要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为过于肥胖,对过于肥胖的考生严格控制)。

  2.双眼裸视视力应在4.8(0.6)以上(含文、理科);

  无色盲、色弱。

  3.两耳无重听。

  4.无口吃。

  5.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

  6.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

  7.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疾病。

  8.无传染病并符合公务员录用的身体条件,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

  (三)面试和体能测试要求:

  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必须在参加由本省招生委员会、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中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方具有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公安院校招生面试和体能测试的,即便填有志愿,也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由各省确定,我校也将陆续在校园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从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等方面,检验考生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看其是否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

  体能测试项目由各省确定,项目标准及要求见各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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