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址]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之内。
第十四条 专业调配原则:学院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专业调配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设为3分,即第一专业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
学院在内蒙古按照“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学院在浙江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均为:不限,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
学院在上海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均为:不限,并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
学院在江苏省的普通类专业录取,选测科目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要求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第十五条 学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批准,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九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一)艺术类专业:学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7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福建省实行 “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学院确认福建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排序时,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017年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可在省际间进行调整。
(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院确认各省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7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文考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条 上述第十六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如与各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相关规定冲突,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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