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
第四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十四条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最新规定,我校2017年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1.统招本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妇幼保健医学、眼视光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6个专业21780元/年/生;中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5个专业20900元/年/生;运动康复专业19800元/年/生;护理学、针灸推拿学、生物技术、医学信息工程、卫生检验与检疫、药物制剂、药物分析7个专业18700元/年/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2个专业15400元/年/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3个专业14300元/年/生。
2.统招专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口腔医学技术、助产、医学美容技术3个专业14850元/年/生;临床医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5个专业12650元/年/生;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3个专业12100元/年/生;药学、中医学2个专业11220元/年/生;针灸推拿专业11000元/年/生。
3.住宿费:(1)1200元/年/生(普通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
(2)16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
4.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用按实收取。
第十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获奖、助学金的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每年奖、助学金总额达1500万元,标准为2000~8000元。
第十六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暑假期间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办理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事项,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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