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长沙医学院 2017-06-16 10:43:49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计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湖南省内已投档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确认录取,并保持电话畅通,未确认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颁发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长沙医学院。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部门:长沙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2858888。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邮编:410219。招生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csmu.edu.cn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医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以往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若有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的最新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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