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2017招生简章

长治学院 2017-06-13 20:58:23

长治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长治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为考生服务的指导思想,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顺利完成我校的招生任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治学院

  学校代码:1012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专业设置:我校所开设的专业均是经过山西省教育厅审核、由教育部备案(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

  学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保宁门东街73号(北校区)、山西省长治市东环路中段96号(南校区)

  山西省长治市东大街186号(长治师范分院)、山西省沁县红旗街49号(沁县师范分院)

  第三条 证书颁发:学生毕业时,符合长治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的“长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长治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长治学院学位证书。

  第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专业预测、历年分省区招生情况,采取基本稳定、适度调整的方法,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及职务:茹文明 长治学院院长

长治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