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利物浦大学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西交利物浦大学 2017-06-13 12:00:37

第二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两种招生选拔方式,即高考选拔招生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仅限于江苏省和广东省,该模式的招生规则参见《西交利物浦大学2017年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和《西交利物浦大学2017年在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第七条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全国按专业大类招生。中文专业大类名称仅做填报志愿时使用,准确名称以英文为准。2017年招生专业分为MathematicalSciences(数学类)、Sciences(生物科学类)、IndustrialTechnology (电子信息类)、Business(工商管理类)、BuiltEnvironment(建筑类)和Humanities and SocialSciences(外国语言文学类)六个大类。

  根据《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西交利物浦大学在上海市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设置两个“院校专业组”,每组设置四个专业大类供考生填报。

  西交利物浦大学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相关说明将分别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要选择大类,而非大类内的专业。学生入校后在大一期间选专业或转专业,专业选择和转换规则如下:

  1、满足所选专业的先修课程要求(微积分、多元微积分、线性代数、物理)。

  2、所有新生如要选择建筑学、会计学或经济与金融专业,必须在大一上学期通过相应的学习能力评估,第二学期不可申请转入。

  3、第二学期选择国际商务的学生必须选修10学分的二外课程。

  4、只有录取到数学类的学生可在第一学期自由选择金融数学专业。第二学期申请转入金融数学专业的学生,其第一学年加权平均分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5、对于其他专业,只要满足其先修课程要求,学生可以在大一期间在大类内外自由选择或转换专业。

  第九条西交利物浦大学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要求为BC及以上等级。在专业录取时采用“等级级差法”,相邻等级之间设2分级差。同时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以上。

  第十条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控制在各地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之内。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将依次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课程总分,英语成绩,以及是否来源于西浦优质生源基地学校等指标,作出专业录取决定。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西交利物浦大学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预留计划将全部用于比例外进档、专业服从调剂的本一线上考生,或者根据模拟投档数据,向生源特别充足的省份追加计划,严格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

  第十四条西交利物浦大学2017年高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是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

  第十五条西交利物浦大学实施专业课全英文教学,大学不设英语单科高考成绩最低线,但希望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并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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