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院2017招生简章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0 21:21:15

陕西交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 国标代码:12830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 办学层次:专科

  4.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点:

  1. 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

  邮编:710018

  2. 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邮编:710014

  3. 学院网址:http://www.scct.cn

  第四条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基地、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学校、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学院设有公路与铁道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交通信息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基础学科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体育部等7院3部,共开设50个高职类专业。学院教师先后荣获黄炎培杰出教育奖2人、优秀理论研究奖2人,院长荣获黄炎培杰出校长奖。学院现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师德先进集体3个,省级重点专业10个,省部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2人,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优秀教材6部,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6个,省级教育成果奖6个。拥有门类齐全的实验、实训、实习基地217个,其中国家重点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为86405005,86405535。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学院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学院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面对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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