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职院2017招生简章(省内)
2017年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省内)
一、学校代码:
普通类、艺术类招生代码:1211
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招生代码:1460
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代码:1660
航空类招生代码:1557
二、高校名称: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三、高校性质: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四、录取原则与办法:
1、根据《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如下:
①普通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
必修科目:测试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选测科目:1211代码、1460代码、1660代码、1557代码专业等级不作要求;
②艺术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
③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交流与合作”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不可有D级。
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2、本校对各类专业的语种要求:
①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语种为日语或英语;
②其余各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语种为英语。
3、有关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①普通类专业身体健康要求: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②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民航局《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执行。
③空中乘务专业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须通过我校专业测试。
4、录取办法
学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①普通类专业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方式进行排序,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依次录取,同分同等级(投档成绩相同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权重相同)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总分(含附加分)、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总分(含附加分)、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②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总分(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艺术分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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