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职院2017招生简章(省内)[助学政策]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16 17:21:50
五、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①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③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最新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2017年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④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同时,学校每学年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个学期都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⑤对特困生思想上鼓励,学习上关心,经济上帮助。学院设有特困生资助奖励基金,对优秀特困生给予奖励;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校与银行协作,为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等。
六、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校十分重视就业工作,历年来一次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9.5%以上,长期名列全省同类学校前茅,连年被授予“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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