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第五章 学生资助
第十五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个人和企业助学金、定向就业奖助学金等。同时,学校还给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统招学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普通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当地教委(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重庆籍建卡贫困户学生可学费加住宿费全额贷款,应贷尽贷),专科可以贷三年,本科可以贷四年(国家财政贴息)。
二、国家奖助学金
1.凡我校大二及以上年级的统招学生成绩特别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金标准为8000元/年。
2.凡我校大二及以上年级的统招学生家庭贫困、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标准为5000元/年。
3.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三、学校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本科新生中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新生,高考成绩名列前茅,综合素质高,可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申请校长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凡我校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学年,二等8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
3.专升本奖学金(200元/生)、本升硕奖学金(1000元/生)、科技创新奖(200-5000元)、学术论文奖(每篇500-1000元)、活动竞赛奖(200-2000元)。
4.我校还设立有开榜奖学金、艾普奖学金、见义勇为奖等。
四、企业奖助学金
凡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企业定向培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500元-8000元/年的企业奖助学金。
五、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
凡我校统招学生在校和毕业期间自主创业,可享受国家最高5万元的自主创业资助金,同时在创业期内给予税收减免等多种优惠政策。
六、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凡应征入伍的直招士官、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及退役复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8000元/学年。
七、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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