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大学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开封大学 2017-06-16 22:54:30
第二十二条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按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因各种原因不入学者,须至少提前3天(以入学时间为准)将由本人和家长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指纹印的书面材料,通过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向开封大学教务处申请。学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安排进行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录取舞弊的学生,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同时,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开封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校区(开封市东京大道)
河南省开封市滨河路校区(开封市滨河路)
邮 编:475000
咨询电话:(0371) 23655001
http://www.kfu.edu.cn
E-mail: zsb@kfu.edu.cn
开封大学正在快速建设和发展之中,我们热忱欢迎各地莘莘学子来校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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