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职院2017招生简章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2017-07-07 09:13:08

内蒙古北方职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全称: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国标代码:14049

  第四条 招生代码:E19(内蒙古自治区报考代码)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学院院务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纪检、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和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巡视招生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过程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学院简介

  第九条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大学城,始建于1984年,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院。具有独立颁发高等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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