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吕梁学院 2017-06-16 10:33:59
第七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吕梁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达到吕梁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给吕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汾阳师范分校和离石师范分校的毕业生,颁发吕梁学院毕业证书,并分别注明“汾阳师范分校”和“离石师范分校”。
第八章 奖助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贯彻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同时,学校配套实行吕梁学院单项奖学金、专业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及特困学生资助金等制度,并设有社会奖助学金。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
第二十四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8-2231416(普通高考)
0358-2274232(对口升学、专升本)
2、传 真:0358-2274236
3、学校网址:http://www.llhc.edu.cn
4、电子信箱:llxyzsjy@163.com
5、汾阳师范分校电话:0358-7332347
离石师范分校电话:0358-8260235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吕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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