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贸职院2017招生简章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0 14:51:08
2017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2791,浙江省招生代码:0044),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学校是全国优秀高职院、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
第三条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温州,拥有府东路和瓯江口(在建)两个校区,占地1000多亩。学校始终践行“大气致远 精工诚贸”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 协同创新 特色发展”,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整合城市资源,构建“学园城互动生态圈”特色办学模式。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学校坚持以建设高水平的优质高职院为统领,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创业素养、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2017年学校面向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四川、重庆、河南、新疆、云南、甘肃、内蒙古、湖南、广西、贵州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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