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职院2017招生简章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0 20:39:35
2017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家代码:12876
浙江省代码:0067
第六条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亭山路526号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章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7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考试院监督”体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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