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大协和学院2017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2017-06-23 10:52:33
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招”,做好我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标代码13472),英文名称为“CONCORD UNIVERSITY COLLEGE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办学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
第三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调整。
第三章 专业要求
第七条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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