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大协和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学年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可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如未取得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院按照规定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以及科技创新奖、文体竞赛奖、社会工作奖等单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条件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十九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和出国留学阶段,学业成绩分别达到双方院校毕业或学位授予要求者,由我院授予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由国外大学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cuc.fjnu.edu.cn/
招生办 E-mail:xhzs@fjnu.edu.cn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
邮政编码:350117
电话:0591-22868770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0591-22867966 22868707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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