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名称及代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12819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办学情况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隶属于省经信委和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经信委管理为主。2001年独立晋升为高职院校,2008年跻身为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目前,学院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4204人,开设纺织服装、应用外语、经济管理、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生物与化学、信息工程、艺术传媒设计、汽车工程等11个专业群50个专业,其中有专业与本科高校实施“3+2”专本贯通培养4个。现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43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学院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7项,全国纺织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16项。建院以来培养了各类人才7万多名技能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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