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兽医学院2017招生简章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17-06-21 17:07:10

山东畜牧兽医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与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公正合理地录取优秀新生。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全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47)

  第六条学院英文名称:ShanDongVocational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College

  第七条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学院办学体制:公办

  第九条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邮政编码261061),学院网址为http://www.sdmyxy.cn/。

  第十一条学院概况

  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山东省农业厅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学院前身为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1955年创建于山东泰安,1960年迁至潍坊,历经山东省泰安畜牧兽医学校、山东畜牧兽医学院、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等历史发展阶段,2002年,升格为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11所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之一,是山东省11所专科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本科招生试点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现为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是中国都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中国现代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等副理事长单位,是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普通教育招生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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