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2017-06-23 13:56:31

枣庄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为了保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春季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

  第五条 学校地址:请使用官方正式地址邮政编码:277599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高职)、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枣庄、滕州两级人民政府举办,是枣庄地区规模较大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坐落在墨子、鲁班故里滕州市, 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26.9万平方米,拥有馆藏图书45.4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4590.57万元,开设39个高职专业。现有教职工639人,全日制在校生8102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春季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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