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事翻译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874
第五条学院地址:乳山银滩4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学院基本情况
一、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现开设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韩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阿拉伯语和应用外语(葡萄牙语)9个外语专业及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会计、市场营销、软件与信息服务、保险、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评估、空中乘务、投资与理财、法律事务、港口与航运管理、移动商务、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英语34个专业以及包含校企合作的专业:商务英语(校企合作)、电子商务(校企合作)、会计(校企合作)、计算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专兼职教师620余人。2015年4月,我院顺利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中共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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