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事翻译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 2017-06-28 00:24:12
第二十二条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奖、助学金:我院学生全面发展、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免、减、缓政策。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限山东省户籍学生)。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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