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土资源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2017-07-03 07:26:40
具体收费标准均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并刊登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普高招生计划版或填报《志愿指南》上。
第八章 奖、助、贷、勤管理
以下各项奖励与资助只适用于参加普通高等学院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并按照国家及省政府最新颁布的标准执行,平均每年约有40%的在院学生能获得奖励及资助。
第三十条 奖学金
1.获国家奖学金者,奖励8000元/年;
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励5000元/年;
2.获省政府奖学金者,奖励6000元/年;
获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者,奖励4000元/年;
3.学院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院生数15%,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4.学院国土励志奖学金,500元/年。
第三十一条 助学金
1.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到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办理;
2.国家助学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一等3500元/年·生,二等2500元/年·生;
3.以勤代补:院学生工作处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院内勤工助学岗位,每月不超过40小时;
4.临时生活补助:与全省普通高院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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