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通职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日期:2017-07-13
来源: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
4)学院奖学金:大专:一等奖600元/学期.生,二等奖500元/学期.生,三等奖400元/学期.生;
中专:一等奖500元/学期.生,二等奖400元/学期.生,三等奖300元/学期.生。
5)入伍、退伍学生学费代偿和补偿。在部队退役后考入我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资助。在校就读期间服兵役的贷款同学,可申请学费代偿,同时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补偿。非贷款学生已交学费可申请学费补偿。
6)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到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7)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国家助学贷款。从2009年开始,开通生源地贷款的省份,考生必须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未开通的省份,请按照通知书内相关资料准备好申贷材料,到校后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帮助申请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可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国家助学贷款须知》或在学院网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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