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信息职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日期:2017-07-13
来源: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2.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
(4)入伍、退伍学生学费代偿和补偿。在部队退役后考入我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资助。在校就读期间服兵役的贷款同学,可申请学费代偿,同时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补偿。非贷款学生已交学费可申请学费补偿。
(5)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
(6)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国家助学贷款:从2009年开始,开通生源地贷款的省份,考生必须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未开通的省份,请按照通知书内相关资料准备好申贷材料,到校后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帮助申请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可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国家助学贷款须知》或在学院网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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