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科技与艺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2017-06-21 22:42:05

  第二十四条学院对学生实行优秀生培养计划,符合《关于选拔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转入学校本部学习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学生按有关程序可申请转入浙江理工大学学习。

  第二十五条按有关规定,学院设有综合素质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类),奖励或资助额度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4000元(一般困难资助额度为2500元);设有占专业学生数23%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额度分别为4000元、2500元、1000元(艺术类为4800元、3000元、1200元)。此外,学院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根据高考成绩,结合各科各类实际录取及报到人数,确定前2%新生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额度为2000元/人,其中前10人获得特别优秀新生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全院各级各类奖学金共计获奖比例达50%。

  第二十六条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困难生信息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联系国家助学贷款等。

  第二十七条 按照相关规定,学院每年选拔优秀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国际交流项目有近30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电话:0571-86843333、85857777

  传真:0571-86843999、85857770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43028、0571-85857048。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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