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大商务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2017-06-23 13:49:56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学院2017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待自治区发改委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院除执行高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社会团体、个人资助等政策外,还设立学院奖学金及评优奖励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高校国家奖学金 8000元/生/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生/年;
3、高校国家助学金 一等5000元/生/年、二等4000元/生/年、三等3000元/生/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5、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 一等3000元/生/年、二等20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
6、学院奖学金 一等5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
7、评优(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励;
8、社会各界及个人捐助助学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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