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大希望学院2017招生简章
日期:2017-07-16
来源: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2017年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国标代码:14262;学院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于陛路。
第三条 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西南交通大学举办的由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与专科。
第四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院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高考学生,实行全日制学习形式。
第六条 学习年限:本科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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