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大康达学院2017招生简章(江苏省)[招生网址]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17-06-28 13:43:05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
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3、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22000
4、E-mail:kdzjb@njmu.edu.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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