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大明德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2017-06-28 07:52:10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等,支持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邮 编:710124
电 话:(029)85603066,8560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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