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俄语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日期:2017-07-10
来源: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第四、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院艺术类考生,录取参考全区统一加试成绩,不实行校考。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6、外语:不限,但因师资力量只开设英语、俄语。
7、不限定男女比例,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8、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9、学院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10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