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经干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院严格规范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院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学习刻苦努力,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遭受自然灾害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经济特别困难者;孤儿;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优抚家庭子女。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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