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护理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45
第五条办学层次与类型: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及历史沿革: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是2011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由山东省泰安卫生学校独立升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专科学校。
第八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学院根据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结构和卫生人才市场需求,设置护理、助产、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7个专业,学制三年。
第九条学院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专科夏季高考面向山东等多省招生;春季高考面向山东省招生。各省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2017年各省招考院公布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纪委督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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