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护理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助学金]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2017-06-10 20:24:31
第二十条学费规定:学院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根据每个房间条件及住宿人数多少,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退学时,按照省物价部门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二十二条专升本事宜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资助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
(一)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二)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三)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四)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五)对普通高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免除学费外,还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通过设立的特困生救助基金和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学生进行资助以帮助其完成学业。
(七)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持学院录取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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