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日期:2017-07-10 来源: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院活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第十七条按照相关规定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网址:www.bjwszyxy.com,招生实习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63209026、63209027、63209118、63209168,招生监督电话:63209057、63209001。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实习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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