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大2017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 2017-06-13 15:47:32
2017年河北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河北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河北大学
2.学校代码:10075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历史:1921年建校;河北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分别共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河北省唯一入选“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的高校。
6.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7.办学地址:
校本部: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新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医学部校区: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河北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河北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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