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18-05-27 12:00:09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政编码:163319
招生咨询电话:0459- 6819043 6819044
纪检监督电话:0459- 6819051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1.byau.edu.cn/zhaosheng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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