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2018招生简章[学费]
牡丹江医学院 2018-05-27 15:21:55
第六章 学杂费和奖学金等
第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我校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本科预防医学、市场营销、护理学专业:4000元/生/学年; 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4400元/生/学年; 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专业:4600元/生/学年; 口腔医学专业:4800元/生/学年; 医学影像学专业、医学影像技术:5500元/生/学年; 生物医学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5000元/年;本科二批合作办学:15000元/年。
第十二条 奖学金和助学贷款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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