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大2018招生简章

天津工业大学 2018-05-26 01:05:52

天津工大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内容涵盖所有生源省市。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一、学校全称:天津工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58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六、学校概况:

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9月学校成为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学科高校。学校的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和数学四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一流学科、5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1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16个工程硕士领域,设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现有6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文、管、经、法、艺等7个学科门类。学校下设16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700余名,工程院院士1名,特聘两院院士和国外兼职教授50余名。学校总占地面积约19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 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学校招生工作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天津工大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