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1.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4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五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9.3万平方米(约合289.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平方米;生师比14.3%;专任教师41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4.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8.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94.8万元,图书52.9万册,生均图书80.1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有专业级差,专业级差3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省招考委的相关文件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2833141 2826621 2840511 2801933
传 真:0417—2834241
网 址:www.ykdx.net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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