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6招生简章

日期:2016-05-21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

2016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简章

  该校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批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金融学院合并组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批复》(沪府[2016]21号)。教育部备案过程中。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浦东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徐汇校区: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本科日语语言类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本科英语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考生的投档成绩需在各省、市划定的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

  2、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范围内由院校自主确定;

  3、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认可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4、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5、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6、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入学后再根据学生在校成绩绩点和学生志愿进行专业(或专业方向)分流;

  7、本科英语语言类专业需要英语口试成绩B级以上(外省市若无口试则不受等级限制);

  8、具体招生相关政策及招生办法详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网”。

  十一、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6学费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批准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67705115、50218552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7705159、50218636

  十五、网址

  afu.shec.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学生分校区安置、大类专业分流方案等其它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文章来源招生考试网,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 https://www.sczsxx.com/html/zs/offer/20160521185153.html)

  特别说明:招生考试网【www.sczsxx.com】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相关信息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