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2016招生简章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本科计划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外,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日语、应用韩语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1.投档比例按各省市招办规定执行。
2.进档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原则予以专业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3.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4.对上海实行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在学校招生计划满足,且本人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的前提下,学校承诺进档不退。
(二)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1.报考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2016年相关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要求。
2.对进档的考生,按文化投档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满分100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 +(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若招生所在的省级招办对合成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则按其折算总分高低排序录取。
3.合成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4.若学校在相关招生省市同时投放艺术文和艺术理计划,实际录取时不分文理,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
5.专业录取时按分数(合成总分)优先原则,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6.上海考生若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016年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前180名,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直接进入录取环节,并按其合成总分,根据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十一、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2016学费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50217411,50214975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50217812
十五、网址 学校网址:http://www.sspu.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建有其它各类帮困助学方式。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1.学校部分专业进校后实行专业群培养,入学一年后可在专业群内选择具体专业。
2.其它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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