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日期:2016-05-24
来源: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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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R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投档比例
上海市投档比例按上海高招办的有关规定确定。
外省市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确定。
录取规则
(一)上海市考生
1.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素描、色彩的成绩。
2.非艺术类专业:按“语数外”的总分,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
(二)外省市考生
一般高职教育 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高职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专业 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价费[2004]38号)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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